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协议(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买单吧及积分乐园商城)

《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协议(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买单吧及积分乐园商城)》(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买单吧及积分乐园商城)网站会员与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之间,就提供和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等相关事宜而共同缔结。

其中,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买单吧及积分乐园商城)网站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或“您”)是指在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creditcard.bankcomm.com),买单吧网站(http://creditcard.bankcomm.com/content/mdb.html)(以下合称"本网站")或交通银行交博汇•积分乐园(商品馆)(域名为club.bankcomm.com,以下简称"积分乐园")完成注册或直接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卡号等信息完成登录的用户。会员可享受本网站提供的各种信息查询、活动注册、增值服务定制、卡片申请、问题咨询、买单吧快捷支付等服务,以及积分乐园提供的零售商品订购、积分兑换、团购等服务(以下合称“买单吧在线服务”)。会员通过网络页面勾选及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会员与卡中心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会员在申请注册或登录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条款,上述条款将以粗体标识,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卡中心咨询。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可以立即停止注册或登录。

第一条 会员及账户管理

(一)会员资格

会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使用本服务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卡中心合理地认为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卡中心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账户管理

非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注册为会员时,应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设置密码、阅读及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流程。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无须注册,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前提下,可直接使用其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卡号及信用卡查询密码登录本网站或积分乐园并使用本服务。会员须妥善保管本人银行卡、密码以及可能被用作验证会员身份或确认交易的各项信息(下称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和各种密码、个人私密信息、交易信息等),并对利用上述信息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但卡中心存在过错的情况除外。为安全起见,会员密码应避免与电子邮箱密码、个人网银密码、信用卡交易密码等相同。

为进一步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您同意当您注册为会员时,卡中心有权自动匹配您通过其他渠道预留在卡中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号等)并同步至您的账户中。

会员应确保会员账户和密码仅由会员本人亲自使用,禁止使用非会员本人的会员账户和密码进行交易或者会员将本人的账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使用他人会员账户和密码者与该会员账户和密码的真实所有人应承担与服务及交易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条款,卡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会员账户的使用,并拒绝为会员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会员同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损失、支出、费用和罚金。

(三)会员信息

会员注册或登录时须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卡片信息和个人信息,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以持续保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卡中心有权审查会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会员所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信息已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或有其他违反本款的行为,导致卡中心无法为会员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卡中心有权在自行获悉上述情形的情况下暂停相关业务处理、暂停或终止该会员的登录权限并无需就此向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四)会员不得对卡中心提供的服务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第二条 会员隐私权保护

(一)会员同意卡中心为提供或进一步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而收集、保留、使用和提供由会员提供并保存在卡中心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预留地址、银行卡信息等),以及会员在本网站及积分乐园上进行登录、注册、浏览、支付消费、查询信息、签约服务等行为时所提供或形成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地址、订单详情、评价或反馈、cookies等。具体收集、保留、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具体场景和信息内容依据卡中心公示的《买单吧APP隐私政策》内容为准。

(二)会员知悉并理解,卡中心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尽可能多的个性化的网上服务,不会在未经会员合法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卡中心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1.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2.以有关法律、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或卡中心合法服务程序规定为依据;

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会员、公众及卡中心的合法权益;

4.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三)除上述约定的情况外,卡中心应对因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而获悉的会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会员在本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商业目的。如卡中心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和披露会员信息,卡中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服务及约定

(一)会员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时,禁止从事以下行为,卡中心的系统记录可作为会员实施该行为的证据:

1. 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等(下同)。

2.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资料。

3. 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侮辱、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种族歧视或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资料。

4.利用本网站及积分乐园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5.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6.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7.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所传送。

8.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0.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1.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等资料,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2. 干扰或破坏买单吧在线服务或与买单吧在线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中心不时发布的关于买单吧在线服务使用的规定。

13.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4.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二)会员发布内容的约定

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上传、张贴或传送的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卡中心的立场无关,卡中心不保证该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会员应对其发布的全部内容负全部责任。

因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上传、张贴或传送的内容而导致任何损失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会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赔偿卡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

卡中心有权(但无义务)拒绝、删除或转移存储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发布的任何内容,且不对因此产生的会员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卡中心有权利对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发布的内容进行保存或依法披露。会员在买单吧在线发布的内容,视为会员授权卡中心免费使用,卡中心有权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卡中心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会员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积分乐园商品价格定价

积分乐园的商品有三种定价方式:(1)积分加现金支付价格(2)积分加分期支付价格(3)全积分支付价格。

1、积分加现金支付价格:每个商品定价中的积分下限为0积分,积分上限以每个商品显示的积分上限为准,会员可以在积分的上下限之间,自行选定积分值。会员所选择的积分将以一定比例,抵扣每个商品所显示的积分乐园价(特殊商品除外)【具体折抵比例以届时商品页面显示为准】,折抵后的金额为现金支付的价格。

2、积分加分期支付价格:每个商品定价中的积分下限为0积分,积分上限以每个商品显示的积分上限为准,会员可以在积分的上下限之间,自行选定积分值。会员所选择的积分将以一定比例,抵扣每个商品所显示的积分乐园价(特殊商品除外)【具体折抵比例以届时商品页面显示为准】,折抵后的金额将除以该商品的分期期数,每期分期的价格保留到分位,除不尽的部分增加到最后一期的金额中。

3、全积分支付价格:即用积分折抵全部商品价款【具体全部折抵所需积分以届时商品页面显示为准】。

注:

1、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卜蜂莲花信用卡、香港新世界百货信用卡、东方航空信用卡、乐购TESCO信用卡、或亚洲万里通信用卡持卡人,由于其信用卡积分具有专属兑换功能,购买积分乐园商品时,不可使用信用卡内积分抵扣消费金额,仅可选择全额或分期支付,请在购买商品时将积分抵现框中积分值调整为0,否则会导致支付失败。

2、交银施罗德交享俱乐部会员积分(以下简称"交银施罗德积分")可以按照1:1的比例兑换为信用卡积分(上述不可在积分乐园使用积分抵扣消费金额的信用卡除外),如会员没有信用卡也可以在借记卡支付时使用交银施罗德积分进行抵扣。

(四)会员支付的约定

1、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

交通银行发行的在有效期内且卡片状态正常的信用卡可以在积分乐园支付。

(1)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信用卡现金支付:会员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交通银行信用卡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时,即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所需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和现金全额一次性扣除。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或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小于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时,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2)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信用卡分期支付:会员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交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时,即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所需的积分一次性扣除,其余价款全额占用持卡人信用额度,可分期偿还。分期期数指以会员购买的商品设定的分期期数,以月为单位。具体金额以订购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帐单所显示的分期金额为准。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或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小于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时,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3)交通银行信用卡全积分支付:会员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进行支付时,即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所需的信用卡积分一次性扣除。扣除的积分为该订单一次性支付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按照一定的比率除以积分折扣率,所计算出的积分值。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2、交通银行借记卡支付:

交通银行发行的在有效期内且卡片状态正常的借记卡可以在积分乐园支付。

会员以交通银行借记卡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时, 即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借记卡中将支付所需的现金金额一次性扣除。会员通过交通银行借记卡支付时可以使用交银施罗德积分抵扣。若会员交通银行借记卡账户的可用金额小于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时,或交银施罗德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3、他行银行卡支付

(1)会员以非交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下称“他行银行卡”)进行支付时,需事先在卡中心相关渠道(如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或买单吧等渠道)另行签署《买单吧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开通“买单吧快捷支付业务”。“买单吧快捷支付业务”系指卡中心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共同向会员提供,将会员他行借记卡或信用卡卡账户(下称“他行银行卡”)与指定账户进行绑定,在买单吧渠道通过中国银联向发卡行验证信息后,完成款项支付的结算服务。

(2)有关“买单吧快捷支付业务”的其他服务与约定以《买单吧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为准。

4、会员提交支付,即表明会员向商户发出了购买指定商品的申请及向交通银行发出了借贷(仅指交通银行信用卡现金支付部分)及支付申请,会员在此不可撤销授权,会员的订单通过后,交通银行有权将会员购买商品的款项全额支付给商户,并在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形成会员对交通银行的债务。

5、交通银行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将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的会员任何尚未到期的债务变为全部到期应付款,当其行使该权利时,会员须立即向交通银行进行全额清偿。该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交通银行取消或终止,或已经过期或不获续期;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及结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以及《交通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的相关规定。

6、如果会员在交通银行已支付订购商品的价款后发生退货的情况,会员授权商户直接将所退款项及积分支付至会员名下支付当时使用的原银行账户。其中,会员因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而形成的同等金额的债务视为已经偿还。

7、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支付时,由于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没有积分账户,无法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抵扣消费金额,仅可选择全额或信用卡分期支付,请在购买商品时将积分抵现框中积分值调整为0,否则会导致支付失败。

(五)积分乐园商品及服务质量的约定

积分乐园中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由各商户提供,卡中心仅提供会员与商户之间的网上支付结算服务。若会员选购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价格等问题,或因商品或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会员可直接与商户交涉,卡中心将为会员向商户索赔提供必要协助。

商户提供给购物会员的商品发票金额不包含积分抵扣消费金额的部分。

积分乐园商户将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购商品或服务与网站上公布的价格一致。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可获性都在积分乐园上指明,这类信息将随时更改。会员所订购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发生缺货,会员有权取消定单。

(六)商品及服务配送的约定

商户将会把产品送到会员订购时所指定的送货地址并由指定的收货人签收。请清楚准确地填写收货人的真实姓名、送货地址及联系方式。

为保证商品的正确配送及保障订购会员的权益,订购会员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在签收前应确认商品及商品质量,确认无误后签收。签收时订购会员或其指定收货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配送人员核实后即交付商品,并由订购会员或指定收货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即视为商品交付完成。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积分乐园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的责任:

(1)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七)为系统升级、检修、设备维护等目的,经事先公告后,卡中心可在公告记载的时间和范围内暂停向会员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如遇电力、通讯、系统故障、灾难性天气(如火灾、洪水、风暴等),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紧急原因使卡中心在未经事先公告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的,卡中心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恢复服务提供并向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由此给会员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服务变更和终止

(一)卡中心修改积分乐园提供的服务项目、功能或中断、终止服务的应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会员,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会员留意。会员如不接受修改,在知悉修改情况后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参加本服务。

(二)卡中心对于会员一年或超过一年未使用的用户名,有权终止该用户名的使用。

(三)卡中心有判断会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权利,如果卡中心认为会员违背了本条款的规定,积分乐园有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 免责声明

(一)卡中心对利用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卡中心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买单吧在线服务适合会员的使用要求;

2. 买单吧在线服务不受干扰、不会中断,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 会员经由买单吧在线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资料符合会员的期望。

(三)会员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下载或取得非本中心发布的资料,其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负担。

(四)会员由于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卡中心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五)会员经由买单吧在线服务与网站刊发信息的商家进行通讯联系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属于会员与该商家之间的行为,对于前述交易或前述广告商家因买单吧在线服务所生之任何损害或损失,会员可直接与商家交涉,卡中心将为会员向商家索赔提供必要协助。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一)卡中心对买单吧在线服务及所使用软件包含的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经由本买单吧在线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权利所有人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三)会员对协议项下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或许可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第七条 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一)本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条款如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一)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约束力及可执行性。

(二)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三)卡中心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应通过本网站、积分乐园或其他相关渠道以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会员,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会员留意。会员如不接受修改,在知悉修改情况后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若公告期满后会员继续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的,则视为会员已经接受本条款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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